同意开展“十城万盏”照明工程工作的复函

2018-01-29 10:50:03 admin

科技部近日公开有关同意开展“十城万盏”照明工程工作的复函,全文如下:

国科发高[2009]189号

  天津市、河北省、辽宁省、黑龙江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广东省、四川省、重庆市、陕西省人民政府:

  为发挥科技支撑作用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,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键技术,推动节能减排,有效引导我国半导体照明应用的健康快速发展,扩大半导体照明市场规模,拉动消费需求,促进产业核心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的提高,迅速提升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的整体竞争力,经我部研究,同意在天津市、河北省石家庄市、河北省保定市、辽宁省大连市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扬州市、浙江省宁波市、浙江省杭州市、福建省厦门市、福建省福州市、江西省南昌市、山东省潍坊市、河南省郑州市、湖北省武汉市、广东省深圳市、广东省东莞市、四川省成都市、四川省绵阳市、重庆市、陕西省西安市等21个城市开展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(以下简称“十城万盏”)试点工作。

  “十城万盏”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是试点城市人民政府,希望你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着力解决运营模式和产业链建设等问题,抓紧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,同时将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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